

本网讯(罗艳 黄雪倩)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降低招投标活动交易成本,自2019年10月12日起,湘能项目管理公司在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同时自动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且后续会在招标文件关于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项中予以明确。
保证金退还一直是公司重点关注的工作之一,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一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执行,即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利息。根据招投标法及公司财务制度,保证金退还利息时需要供应商提供资金占用费发票。为减轻供应商负担,公司早在2019年元月开发财务收入系统时就已经将投标保证金利息的退还功能一并考虑在内,现已成功实现保证金自动退还同期利息功能。
在接下来的工作开展中,公司将继续优化工作流程,加强往来款项的收付管理,切实做好供应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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